第一、小区的物业并没有负责小区里面的公共维护,同时小区的卫生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第二、小区的房屋建筑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房屋出现漏水或者是上报之后并没有及时的进行解决。
第三、小区的安全不到位。
第四、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谋取一些不正当的利益,私自收取停车费用。
第五、小区物业的管理不到位,比如说没有及时制止建造违章建筑或者是拆除承重墙。
第六、物业公司不公布相应的账目。
第七、物业公司超越期权,擅自利用小区的公共场所。
第八、物业公司并未签订物业合同。
、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4、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停拒缴,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缴。
6、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 ,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缴。
7、因房屋质量问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8、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