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2018年12月租了一套复式房屋,与房东签订了一年的合同。签订前房东只说不想卖房,但是偶尔还是会来人看房,到时候统一安排时间看一家敷衍就可以。我们也同意可以在我们允许的时间来看房。
之后我们对墙面进行了粉刷及简单的装修,今年2月正式使用。3月有人来看房,当时房东也同意只看不卖。甚至协商了增加租赁期限到5年,结过3天后新房东独自来告知我们要求我们搬家,限期一个月。同时不承担任何赔偿。旧房东呢则说房租和押金新房东已经扣押和他无关了。
问题1:房东现在是否违约?
问题2:如果违约那么我们应该是对新房东还是旧房东提出违约赔偿?
问题3:我们可以提出哪些合理赔偿?目前我们实参考网上(30%违约金+粉刷墙面的费用,共计8000)
问题4:新房东表示自己没有义务赔偿,同时要求我们要么续签3年同时每月增加700元房租。要么就是限期内搬走。新房有权这样做么?
问题5:现在新旧屋主双方已经走完交易,两个房东都不肯赔偿(态度坚决,半毛也不赔偿),我们可以强制要求履行合同么?在不与新房东签订合约的情况下。
王箭平律师为您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