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7-11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在丈夫名下,如果没有丈夫的授权和委托,相关单位不会办理过户手续的,除非有授权委托书等。再者,即使都转移到自己名下也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还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算转移财产。建议您离婚时针对财产尽量进行协商处理,如果私自转移、变卖财产,经审查核实后,在离婚时有过错可能导致少分或者部分的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7-11
一般来说,没有原产权人的配合,房产证和车辆登记证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所以你说的情况实践中不大可能发生。财产从丈夫名下转至妻子名下,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影响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不算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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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7-11
把丈夫都房子和车转到自已名下,是属于转移财产,但他这转不出去的,因为还没离婚,是属于婚前财产。
第4个回答 2022-03-30
夫妻的财产无论是在谁的名下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都不能算是自己的私人财产。现在准备离婚,房子还是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们可以协商去解决,因为本身就是夫妻,无论是谁的名字都算是共同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