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注册的公司 在内地招收正式员工 且在内地工作 需要什么手续?

我们是一家香港注册的公司 在西安设立办事处 现在想在西安本地聘请两个员工作为香港公司的正式员工 且在内地工作 这和“内地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要求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

1、香港在中国的办事处是没有用工权的,你们不能在中国招收员工,也不能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和中国的对外服务公司签订协议,由对外服务公司与它们招收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再委派这些员工到办事处工作。
如果你招收的是香港员工,必须有香港的劳务签证,才能执行香港的劳工法,如果不是,这些员工没有任何保障。

2、你说的“内地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应该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简称优才计划,目的是为了吸引优秀内地人材到香港定居。李云迪和郎朗就是以此计划而成为了香港人。你招收职员,和人才申请定居香港,是不同的。

3、另外,提醒一下,办事处是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商业贸易合同进行营利性的贸易、投资活动,否则其签订的营利性协议是无效的。
因此若贵公司要在办事处所在地申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办理工商登记,然后可招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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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14
楼主,您好,香港公司本身在国内是没有实地经营权的,如果您想以香港公司名义在国内招员工,那只是是名义上的员工,您没有办法为员工购买社保,签订中国内地的劳办合同。还有不知楼主所产在西安设有办事处,这个办事处是否是在工商,税务部门登记过的呢。如果是有登记过的,可以以办理处的名义来招员工。但是办事处是没有经营权的,只能是起到一个联络与服务的作用。
第2个回答  2010-09-14
大哥 你招聘的是大陆员工又不是引进香港的人才 与这个什么人才计划扯不上

你大陆的办事处有注册的吧?直接以大陆办事处招聘员工就可以了!!!
第3个回答  2010-09-13
这个可以去当地工商局问一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