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没名字,能立遗嘱吗

1、房产证上只有小儿子的姓名。
2、其母亲与小儿子同住多年
3、母亲是否有权利将这套房作为遗产分给其他儿子们

  住房的房产证上没有当事人名字,当事人是否能立遗嘱,需看实际情况来定。
  如该住房为房产证登记人婚前个人取得财产,当事人对住房没有产权权益,是不能立遗嘱指定他人继承的。
  如住房是当事人夫妻俩婚后取得,虽然当事人名字不在房产证上,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该住房属于当事人和配偶婚后取得共有住房,当事人可以立下遗嘱指定继承人以后继承属于当事人合法拥有的那一半产权。
  《继承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7-1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则是无房产证的房屋不是合法的财产,所以订立遗嘱是无效的,但如果是农村的祖屋、历史原因无房产证的合法房屋,订立遗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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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10-02
绝无可能。这就好像你不能花别人存在银行里的钱一样。那是别人的。始终是别人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10-02
你好,这样也是可以的。追问

有这条法律?

追答

应该没有吧。

追问

竟然没法律,那老人如何将这套房作为遗产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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