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何计算?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时间2019年6月19日,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违约金12680.37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据《民诉法》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审判决时间2019.10.1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请问如何计算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我在申请执行书中,请求事项一栏是否需要填写,请求法院执行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具体数额?

按照二审判决书规定的时间,一般是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或者判决书送达日起十五日内。上诉权是法定权。只要在法定期限内上诉,那么判决生效时间就无效了,等二审结果出来,那就是按照二审算。
需要你填写,清洁执行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不需要具体数额,法院执行庭会自己算。因为利息和罚息,是需要计算到被告的钱到法院那一天。另外可能有其他,执行费,房子卖的话,会有评估费,拍卖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0-24
从2019年10月26日起计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