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希望大家对我的提问做出比较专业的回答,先谢啦!
我是外地人随男朋友来到南昌,去年他爸给我们买了一套房子付的首付,接下来我和我男朋友一起还贷款。房子在去年年底交的房还没有装修。但是我发现一个问题,因为当时买房的时候我男朋友不在场,是他爸和几个亲戚一起去看的,当时填写合同时我没有想那么多只写了我男朋友的名字,现在我房产证还没有下来。我有如下几个问题希望得到解决:
1、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不是按照合同上名字,只有我男朋友一人。
2、我们现在还没有结婚,这算不算他个人的婚前财产(随然我一起还贷)
3、如果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我可以要求加上去吗?如果可以请说出办理方法!
4、其实我和我男朋友的关系很好,但是如果不加上我的名字,结婚后这个房子算是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