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名字

各位好,希望大家对我的提问做出比较专业的回答,先谢啦!
我是外地人随男朋友来到南昌,去年他爸给我们买了一套房子付的首付,接下来我和我男朋友一起还贷款。房子在去年年底交的房还没有装修。但是我发现一个问题,因为当时买房的时候我男朋友不在场,是他爸和几个亲戚一起去看的,当时填写合同时我没有想那么多只写了我男朋友的名字,现在我房产证还没有下来。我有如下几个问题希望得到解决:
1、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不是按照合同上名字,只有我男朋友一人。
2、我们现在还没有结婚,这算不算他个人的婚前财产(随然我一起还贷)
3、如果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我可以要求加上去吗?如果可以请说出办理方法!
4、其实我和我男朋友的关系很好,但是如果不加上我的名字,结婚后这个房子算是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的名字是依照合同的,如果你们现在还没有做房产证,可以去开发商那里补签一份共有协议,写明各自所占比例,那样做房产证时就是两个人名字了。如果已经在做证了,或者已经做好了,那要再加名字就不行了,除非你们已经登记结婚,否则就是作为买卖,补交税款后才能加了。至于要证明这套房子是否是你们的共有财产,你要保留你有出资的有效凭证才行。所以我的建议是你是否和男友商量去补签共有协议,把房产证做成共有的比较好,省去以后很多麻烦。因为你的问题牵涉房产和法律问题,我根据自己的经验回答,不是专业人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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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05
1、合同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第一次出产证上就是这个人的名字,不能改变。
2、这个首付部分是婚前财产,因为没有书面文件证明你和这套房子有关,只有在结婚后还的贷款部分才是共同财产。
3、你可以要求加上去,但是要在第一次的产证出来,并且要征得贷款银行的同意,有的银行不允许这样做的话,你只能先还清,再去加,如果有需要第二次贷款的话(比如提前还款的钱是借的,),就要承担交易的税费,额度蛮大的。
4、结婚后贷款部分是共同财产,在没有婚前财产公证或协议的约束下,7年后不动产整体变成共同财产。
第2个回答  2010-03-05
算他个人的婚前财产
不算公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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