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效益不好,老板以调岗为理由变相辞退员工,员工有赔偿吗?

公司近半年效益不好,于是老板想开源节流。然后决定将我从现公司调到其他公司任职,岗位职责有小幅度变化,这算不合理的调岗吗?我可以拒绝并申请赔偿吗?另外个人觉得老板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变相辞退我,请各位多多提点!

把你调到其他公司任职,是需要现公司、其他公司、员工三方同意,签订三方协议或者解除原劳动合同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拒绝,要求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如继续在该岗位工作,是没有依据要求赔偿的。
题主说的变相辞退,这里我就理解为公司希望通过“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个条款为依据和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事实上并不能够成立。因为这里必须是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公司进行调岗,调岗后仍不能胜任,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而且,通过这个条款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题主认为公司解除合同的原因不合理,或者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没有支付,都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保留相关证据,尤其是公司出具的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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