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证如何补办土地证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1、房产证补办之备件申请:首先我们要进行房产证补办手续中的备件申请环节。丢失房产证的拥有者需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形式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以及房产证内所登记房屋的房屋坐落、房屋结构、房屋面积等房屋具体情况,以及房产权的来源情况。2、房产证补办之备件查档:进行了备件申请之后,我们需要开始房产证补办手续中的第二步——备件查档。备件查档相对简单,在缴纳了查档册费后,当地房地局会发出临时的收费收据。3、房产证补办之登报声明:备件查档之后就是房产证补办的第三步——登报声明。这里的登报声明并不完全是我们以为的在当地的某个报纸上刊登自己遗失房产证需要补办的申明,而是进行遗失权证声明的办理手续。4、房产证补办之勘丈入册:房产证补办的第四步是勘丈入册。一般说来,在已经完成了上述的三个手续之后,勘丈入册可以说是简单的事情,其基本不会影响房产证的补办能否成功。5、房产证补办之审核发证:就只需要等待房产证的审核通过,以及新的房产证的下发了。房管局会负责将上述提及的材料、证件等进行初审、复审以及审批,审批同意补发产权者,经过缮证、校对,房管局会向当事人发送领证通知。6、土地证补办流程:土地证丢了补办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土地证丢了补办申请人的用地证明文件;土地证丢了补办申请人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7、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六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作废公告;8、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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