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对账单能否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

各位大神,本人因为劳动合同解除,未来可能与原公司产生劳动纠纷。想请教各位大神,我将工资卡的所有流水打出来了,配合社保对账单(社保局说不能打明细)作为我实习九个月的凭据。请问各位大神,这样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尤其是社保缴纳记录的对账单。
另外,本人劳动合同仅签订一年,我所有的经济主张是否为一下:1除第一个月之外的剩余八个月双倍工资;
2除第一个月外剩余八个月的社保要求;
3因原公司未提前通知,应给予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是完整工资还是基本工资);
4八月里我在原单位工作9天,单位是否需给我缴纳八月完整的社保;
5工作交接期间的工资。
求各位大神帮助。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11、12月),补交社保,
2、正常辞退要支付你0.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违反劳动法辞退的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3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不受理的要求出具书面文件
《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或者直接向该仲裁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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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02
社保对账单能不能做证据要看你证明什么,做证据是看提供证据内容能不能支持你主张
如果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单位不续签,第二个月起一年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你没说你要求8个月双倍工资的原因
入职一个月单位要办理参保
如果你之前入职时没毕业,属于实习期,单位可以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
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雇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是按离职前一个月工资做标准
八月社保单位可以按你实际出勤比例承担
交接期间正常出勤,单位要支付工资追问

我的入职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本来面试的时候,说转正3个月。说11月不算,从十二月开始计算,到2018年2月,我去提转正的事情。公司人事上的跟我说,2018年前没有签合同的,试用期变成6个月,我就在等了3个月。到2018年5月,我去提转正的事情,他们就一直以总经理在出差,不在本地为理由。一直没有转正,直到2018年8月10日才跟我正式签订劳务合同。期限一年。

追答

试用期也应该有合同,从2017-12-13就可以计算没合同双倍工资,转正超过法定试用期的部分,可以要求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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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9-02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11、12月),补交社保,
2、正常辞退要支付你0.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违反劳动法辞退的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3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不受理的要求出具书面文件
《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或者直接向该仲裁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追问

是这样,我的入职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本来面试的时候,说转正3个月。说11月不算,从十二月开始计算,到2018年2月,我去提转正的事情。公司人事上的跟我说,2018年前没有签合同的,试用期变成6个月,我就在等了3个月。到2018年5月,我去提转正的事情,他们就一直以总经理在出差,不在本地为理由。一直没有转正,直到2018年8月10日才跟我正式签订劳务合同。期限一年。

第3个回答  2019-09-02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11、12月),补交社保,
2、正常辞退要支付你0.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违反劳动法辞退的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3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不受理的要求出具书面文件
《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或者直接向该仲裁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追问

是这样,我的入职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本来面试的时候,说转正3个月。说11月不算,从十二月开始计算,到2018年2月,我去提转正的事情。公司人事上的跟我说,2018年前没有签合同的,试用期变成6个月,我就在等了3个月。到2018年5月,我去提转正的事情,他们就一直以总经理在出差,不在本地为理由。一直没有转正,直到2018年8月10日才跟我正式签订劳务合同。期限一年。

第4个回答  2019-09-03
首页,学生实习,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没有双倍工资一说,当然也不用缴纳社保。算劳务合同。既然给你缴纳社保了,说明是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三十天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逾期未签须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可以确定三十天后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缴纳社保,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开始之日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未提供劳动,或者提供劳动不足一月法定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代扣代缴纳社保,单位部分可按比例由劳动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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