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单句尾字平仄要与韵脚的平仄相反,但平仄相反的尾字和韵脚的字是同韵部的。这样符合压韵要求吗?

如题所述

不符合押韵的要求。格律诗关于韵脚有着严格的要求,您说的这种情况叫做“撞韵”,不合标准。
1)押韵的位置,律诗押韵的位置在每一个偶数句的最后一个字。句子的最后一个字称脚,故韵又可以称为韵脚。律诗的首句可押韵也可以不押韵,首句押韵与否一般与对仗有关,首联不对仗,首句常押韵:首联对仗,首句常不押韵。
2)押平声韵。在律诗形成的过程中,不逐渐抛弃了仄声韵,只押平声韵,而且不分阴平阳平。
3)一韵到底,律诗是不能中途换韵的,一首律诗只能押一个韵。
4)不能使用同一个字押韵。
5)不可大量连续使用同音的字做韵,少量使用,间隔使用是可以的。
6)不可撞韵,律诗中第三句、第五句和第七句规定是不能押韵的(第一句可押可不押),如果这三句也押了韵,叫撞韵,这在律诗中是不允许的。追问

三五七句尾字撞的是仄声韵字,并不是平声韵字,这也算"撞韵"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