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把李四名下的车卖了,未经李四同意,张三构成诈骗吗?

如题所述

应该属于盗窃罪。
1、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2、公私财物,指属于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虽说抵押物的所有权是李四的,可是作为抵押物后,抵押人就合法获得了该物的占有权。不经抵押人同意,在抵押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开走,符合我国法律对盗窃罪的定义。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采用遮人耳目、使人不易发觉的方法,将他人的财物暗中占有的行为。

3、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人作为抵押物车的占有人,对车负有保管的义务,如果因为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灭失或毁损,他要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权人虽然不是财物所有人,却是财物保管人。因此,如果财物所有人采取秘密窃取手段窃取他人保管的财物,保管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换言之,李四盗窃的财物本质上不是车,而是盗窃了抵押人所要作出的赔偿,实际上侵犯了抵押人的财产所有权。

4、至于张三的责任则要另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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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16
如果张三本来就占有李四的车,将李四的车卖掉,对李四来说构成侵占罪,这是个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对于买汽车的人,这个理论上有不同观点,如果认为买车的人遭受欺骗,不能获得汽车所有权,那就对买车的人构成诈骗。
第2个回答  2020-03-16
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成立侵占罪,如果有债务纠纷,不成立犯罪。采纳谢谢
第3个回答  2020-03-16
张三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如果他把卖的钱据为己有,构成盗窃罪,如果张三便宜卖出或故意卖出则构成侵犯公私财产罪。
第4个回答  2020-03-16
把别人名下的车子卖了,未经同意的话,属于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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