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怎么办?

如题所述

现实问题

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决定,将小区花园内的健身区域拆除,盖建成为一间咖啡厅进行出租,所得到的租金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固定“管理工资”,这一决定遭到了广大业主的反对。那么,法律对此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本案中,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显然是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的。那么,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其他业主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根据法律的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作出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利或者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程序为由,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起1年内行使。

法条链接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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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4

第2个回答  2019-04-23
罢免业主委员会,收集超过20%的业主签名,向街道,住建局等上级部门投诉。推荐一个微信小程序-好签,可以微信群里手机在线收集各位业主手写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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