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私企单位的一名职员,因为怀孕呕吐症状严重,又因在单位从事电脑工作故一直歇病假在家,因现在已经到年底,单位每年都会根据员工病假情况辞退一部分职工,但我每个月都在上交医院见歇的假条,而明年三月我就要生产,如果今年年底单位辞退了我,那我的生育险就报不了了,这无疑不给我的家庭经济带来了些许的影响,经和单位协商单位让我到一个离家很远的分单位上班,我认为他们是存心想给我带来工作困难,故而想借此机会开掉我。(原单位开车十五分钟就到,后调的单位开车要一个小时)而且我现在已经七个月的身孕了,根本不能再开车上班,所以我只能继续歇病假。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是否有权开除掉我,从而不给我报销医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