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纪上3张解经16~28节经文

如题所述

列王纪上3章16~28节经文及解经:
【王上三16】「一日,有两个妓女来,站在王面前。」
〔吕振中译〕「有一天、有两个做妓女的妇人来见王,站在王面前。」
〔暂编注解〕妓女得见一国之君,因为她们的案件普通官吏难决,必须由王来判断。摩西、约书亚和士师都听讼,为民定是非(出十八13~16;士四5);遇有难决的大事,则由大祭司用乌陵土明寻求神旨。
两个妓女(直译为:两个女人)。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案件,否则不会呈报到王的面前。所罗门的智慧在这里受到了极大的考验。争论的双方都有可疑之处,她们的话都不足以相信。她们的证据旗鼓相当,一方信誓旦旦的声明马上被另一边推翻,彼此你来我往,争吵不休,看来要作出一个确定或公正的裁决似乎是不可能的。整个庭审现场陷入了一种悬而不决的焦虑气氛。王会不会承认这个案件太难他处理不了呢?推理,计算,演绎,假设──这些笨拙的方法在这个案件中除了拖延时间还能做些什么呢?但所罗门将这些繁杂的庭审程序一概抛开,迅速给出了确定的判决,而其公正性是不容辩驳的。孩子交给了他的亲生母亲,公义得到彰显,所罗门智慧和断案的名声也得到广传,千古无出其右。
一幅现藏于那不勒斯国家博物馆的庞贝壁画据说刻画的就是所罗门在两个妓女间智断疑案的故事。
●「妓女」:「妓女」被律法禁止 利 19:29 申 23:18 ,但还是存在于以色列社会中。
作者所记16~28节的案件,因无证人(19节),难按一般司法程序处理,本可交由大祭司。但从所罗门王朝开始,已不见使用乌陵土明的记载,决策和神断的责任似已落在国王身上。
3:16-28 所罗门判案精明:作者以一实例说明神确实将智能赐予所罗门。当时一国之君是最高的审判官,平民可以直接向王请愿(如撒下14:4)。
【王上三17】「一个说:“我主啊,我和这妇人同住一房,她在房中的时候,我生了一个男孩。」
〔吕振中译〕「一个妇人说:『哦,我主上阿,我和这妇人住在一间屋子:和她同屋时我生了孩子。」
〔暂编注解〕◎先告状的这个可能是假母亲,除了经文的顺序显示之外, 3:20的指控似乎也不太合理,因为睡着的时候无法看到实际的状况。当然,顺序不是经文的核心意义,也有可能是记载的误差导致我们可能被误导。所罗门王用的才是比较清晰明确的判断方式。
【王上三18】「我生孩子后第三日,这妇人也生了孩子。我们是同住的,除了我们二人之外,房中再没有别人。」
〔吕振中译〕「我生产了第三天,这妇人也生了孩子;我们都在一处;除了我们二人在屋子里,再没有别人同我们在屋里。」
【王上三19】「夜间,这妇人睡着的时候,压死了她的孩子。」
〔吕振中译〕「夜间这妇人的孩子死了、是因为她睡在孩子身上。」
〔暂编注解〕●「夜间,这妇人睡着的时候,压死了她的孩子」:原文直译是「夜间,这妇人的孩子死了,因为她躺在他上面。」。
【王上三20】「她半夜起来,趁我睡着,从我旁边把我的孩子抱去,放在她怀里,将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怀里。」
〔吕振中译〕「她半夜起来,趁使女睡觉的时候,从我旁边把我的儿子抱去,使他睡在她怀里,又使她死的儿子睡在我怀里。」
【王上三21】「天要亮的时候,我起来要给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及至天亮,我细细地察看,不是我所生的孩子。”」
〔吕振中译〕「清早我起来、要给我儿子吃奶,谁知孩子竟是死了的。但是早晨我细细察看他,并不是我所生的儿子呀。』」
【王上三22】「那妇人说:“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这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她们在王面前如此争论。」
〔吕振中译〕「那一个妇人说:『不是的;那活的是我的儿子,那死的是你的儿子。』这妇人说:『不是的:那死的是你的儿子,那活的是我的儿子。』他们在王面前说来说去。」
【王上三23】「王说:“这妇人说:‘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 」
〔吕振中译〕「王说:『既然这人说:”这活的是我的儿子,那死的是你的儿子。」那人说:「不是的,那死的是你的儿子,那活的是我的儿子。”』」
【王上三24】「就吩咐说:“拿刀来”,人就拿刀来。」
〔吕振中译〕「王说:『那么给我拿刀来』;人便将刀拿到王面前。」
【王上三25】「王说:“将活孩子劈成两半,一半给那妇人,一半给这妇人。”」
〔吕振中译〕「王说:『将活的孩子劈成两半,一半给这一人,一半给那一人。」
【王上三26】「活孩子的母亲为自己的孩子心里急痛,就说:“求我主将活孩子给那妇人吧!万不可杀他。”那妇人说:“这孩子也不归我,也不归你,把他劈了吧!”」
〔吕振中译〕「儿子活着的那妇人、因为爱儿子的心肠火热、就对王说:『哦,我主上阿,将那活的孩子给她吧;千万不可杀死他。』那妇人说:『这孩子也不归我,也不归你;将他劈了吧。』」
〔暂编注解〕「心」:原指恻隐之心(此字之原文字根解作「娘胎」),尤其是指父母对孩子的怜恤。希伯来人常以此「心」为感情之起源。
「急痛」:原指「火热」,指母亲的怜恤大大发动(参创43:30;何11:8)。
●「心里急痛」:原文是「子宫(复数)变得温暖及柔和」,意思是「甚怜爱」、「非常怜悯」。
【王上三27】「王说:“将活孩子给这妇人,万不可杀他,这妇人实在是他的母亲。”」
〔吕振中译〕「王应声说:『将活的孩子给这妇人;千万不可杀死他;这妇人实在是他的母亲。』」
〔暂编注解〕● 3:27 「王说」:原文是「王回答说」、「王回应说」。
【王上三28】「以色列众人听见王这样判断,就都敬畏他,因为见他心里有 神的智慧,能以断案。」
〔吕振中译〕「以色列众人听见王所决定的判断,就都敬畏王;因为见王心里有神的智慧能行判断。」
〔暂编注解〕●「敬畏」他:「害怕」。
◎所罗门愿意且能够正确审理这两个妓女的案件,显示出他在司法方面强过大卫,参考 撒下 15:2-4 。也因为这样,百姓怕所罗门,想必也不敢为非作歹,免得难逃君王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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