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来自心灵深处的满足和愉悦。
哲学家柏拉图认为,幸福除了身体上的满足以外,必须包括积极性、责任感、成就感以及爱。
尼采把幸福理解为一种愉悦和满足的状态。他认为,幸福就是快乐或者满足的答案过于浅显。
苏格拉底认为,想要更好地把握幸福,应该以实践为基础。幸福是指人们自身主体对客体的一种反应。
弗兰克尔认为, 幸福不仅是实现生命意义的结果,同时也是自我超越的一个意想不到的附属物。幸福不是追求而来的,而是自然产生的。
亚里士多德从“目的理论”出发,推出幸福是最高的善。
罗素认为:“基本的幸福最重要的立足点是对人对物的友善的关切”。从心出发,关切(或者说爱)很多人是人们最主要的幸福之源。罗素认为“幸福即为善”是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