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6月份在县城经人介绍买了现在的个人开发的两居室房子,位于二楼,共三层,当时没有办房产证,但是房主去年底办好了整栋楼的房产证,现在还没有分割。今天下午才知道房主与别人因债务纠纷被告上法院,原告方要求法院查封我们现在居住的整栋楼,由于我们没有房产证所以担心法院不会保全我们的利益,现在到底该咋办?望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