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要享有哪些权利

如题所述

业主享有以下权利:(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相关事宜提出建议;(三)建议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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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0
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第2个回答  2022-01-20
1.
专有权。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专有部分包括地板天花板和四壁形成的空间
2.
共有权。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共有部分分为全小区、全楼共有以及两户共有,比如楼板承重墙之外的隔墙。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需要双2/3参与表决,双3/4投赞成票。
3.
管理权。分为一般事项和重大事项,一般事项包括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服务企业和管理人员,重大事项包括筹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第3个回答  2022-01-20
业主具体有以下权利义务: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共有部分的使用权和收益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罢免权、知情权、监督权和撤销权;享有物业服务权;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遵守管理规定的义务;履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义务;按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义务;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第4个回答  2022-01-20
接受物业服务权、提议权、建议权、参会权、投票权、选举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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