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双方和解能撤案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一、刑事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起诉,撤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即使赔偿得到受害人谅解的,受害人也不能撤诉撤诉。如果双方和解的,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条件 。 二、民事案件立案后,当事人和解或者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后,双方同意调解结果的,案件就得到解决,当事人也不需要再提起诉讼,法院会准许撤案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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