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跟第三方签劳务合同,现在要跟公司签劳动合同,但公司要求先写辞职报告再签劳动合同这个合理合法吗

以前是跟第三方签劳务合同,现在要跟公司签劳动合同,但公司要求先写辞职报告再签劳动合同这个合理合法吗工作情况啥都没变

两者的区别你仔细品味一下:你和第三方签劳务合同,然后由第三方派遣到你工作的地方,完成任务之后你会被召回,然后有任务、工作的时候再被派遣到其他的地方工作,这个合同牵扯到三方:你签合同的公司,你,用你的公司;你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就是你是这个公司的固定工作人员,这时候这个合同只牵扯到两个人:你,公司。他要求你先解除上一个劳动合同是有理由的,如果不是兼职的话,固定工作只能有一个,你的用人单位只能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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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05
公司的做法合法,为了避免以后的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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