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7-23
建议从下面两点着手:
1、否认欠条的真实性,即该欠条使对方伪造的,虽然是你的签名,但上面欠款内容是对方加上去的。
2、否认欠款的事实,即从未向对方借钱,也未与对方发生任何资金往来。因为,如果对方不能证明你们之间有关欠款事实,不能单凭借条确定你们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
第2个回答 2010-07-22
你自己找证据证明你们之间没有债务关系,如果证明不了,对方又不承认的话,又编个借款理由,你任需要承担偿还债务责任。
民法要求公民谨慎的处理自己的行为,你自己随便写,应当意识到此事结果。
另根据谁主张谁举证规则,人家拿着欠条,你就得举证你这是你随便写的,你怎么去证明?几乎不可能。
第3个回答 2010-07-22
俗语说:“男怕失字,女怕失身”。你当然存在法律上的败诉风险!
第4个回答 2010-07-22
没有法律效力,可以做笔迹鉴定的,能够鉴定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