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可与工伤赔偿如何请求。。。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时效在一个月后将过,目前工伤已认定,也向劳动仲裁局请求仲裁,这种情况下是最好主张请求人身赔偿还是工伤赔偿?? 急急急。。求解。。
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跟受害人属同一单位,同时车辆也属该单位, 那么是否该请求交通事故人身赔偿吗?? 也是向用人单位主张吗? 工伤赔偿也是向用人单位请求的,那请求赔偿的数额是怎么样? 适用四川的规定是怎么样??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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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20
同时主张
第2个回答  2010-07-20
可以同时向肇事者主张人身伤害赔偿和工伤赔偿,不冲突的。
第3个回答  2010-08-0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待遇中重合部分不能重复享受,比如医药费等。以上政策适用于全国。
但是在一些地方执行时法院支持以上两种赔偿可重复享受。

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