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公司把个人手里的那份劳动合同要回去违法吗?

我公司人员离职时,公司一定要把个人手里的那份劳动合同书要回去,说是已经给员工开具离职证明了,足以证明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就可以把员工的那份劳动合同书要回来,怕员工拿着自己的那份劳动合同书给公司找麻烦,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有没有对应的相关法律条文呢?

公司没有权利要回劳动者手里的合同,劳动者可以不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所有权属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想要要属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是有权利不给的,这谈不上违法的问题。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在离职时不需要上交公司。如有必要可暂交由公司人事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在劳动合同上加盖作废章。但是最终劳动者本人必须持有一份,并且用人单位自己那一份必须留存二年备查。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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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所有权属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想要要属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是有权利不给的。这谈不上违法的问题。
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不能说违法,不过建议你先把劳动合同复印一份,然后要求公司给你出具一个书面文件,说明已经把你的劳动合同文本收回。
我认为公司要回劳动合同,对公司并不一定有利。
他已经给你开具了离职证明,上面是显示你在公司的工作期间的,你如果和公司有纠纷,去劳动仲裁的话,你只要把离职证明拿出来,把上面我说的公司给你开的收回劳动合同的证据拿出来,公司就得为劳动合同的内容举证,如果公司不举证,不拿出劳动合同,公司承担不利后果。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7-02
公司无权要回已经生效的合同。你完全可以拒绝的。
第4个回答  2010-07-02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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