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发调解书,合法吗?

当事人已经在调解书的送达回执上签了字,是否表示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内容?可否申请再审?再审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或违反法规。没签调解协议可否作为违反自愿的证据?民事诉状中诉讼请求写的是要求法院判决 可否作为违反自愿原则的证据?当事人没有被强迫签字的视频,但是卷宗中的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人不是当事人,而被委托人却在庭审笔录上签了字,这可否作为再审的违反法规的证据?调解书就是调解协议吗?有法律规定调解一定要签调解协议吗?是哪一条?

合法,法院调解没有调解协议,民事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达成一致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能签发调解书,证明双方当事人已经就调解内容达成了意思一致,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则法院会直接判决,给民事双方送达判决书。

扩展资料:

调解书及效力

一、调解书调解书是由人民法院制作的、以调解协议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制作调解书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也表明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予以认可。因此,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活动,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应制作调解书。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律规定不需制作调解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0条的规定,不需制作调解书的案件有: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调解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履行完上述法律手续的调解协议与生效的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调解书由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的格式依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首部——包括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案由等。

主文——包括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的结果,该部分为调解书的核心部分,要求写得具体、明确,尤其是调解的结果部分,以避免当事人在履行调解书时发生争议。

尾部——包括案件审判人员、书记员的签名、调解书的制作时间和人民法院的印章。

二、调解的效力调解的效力,是指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依法定程序接受调解协议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调解发生效力的时间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而言,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后,调解即具有法律效力。

原则上,调解书应自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送达之前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反悔的或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收的(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调解不成立,法院应对案件继续进行审理。

但是,根据《民事调解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后生效,经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

《民事调解规定》第15条规定:对调解书的内容既不享有权利又不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

(二)调解的效力

《民诉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与判决相同。

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诉讼结束,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

2.一审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发生效力后,当事人不得上诉。

3.当事人在诉讼中争议的法律关系中的争议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依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确定。

4.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当负有履行调解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以根据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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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09
1、人民法院解除收养关系可以用调解书。由收养法可知,当事人可以就解除收养关系向法院起诉。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可以用调解书形式结案。生效的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收养法》第二十六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你的问题一堆堆的。
1、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3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你在调解书的送达回执上签字了就发生法律效力了。你不同意又为什么要签呢?
2、可以申请再审,如果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所以,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或违反法规的话,可以申请再审。
3、调解是要求双方当事人自愿的,你虽然要求法院判决,但是你同意了调解,而且达成了调解书和签字了,就意味你接受了调解书,这时的调解书就相当于一个判决了。
4、如果你的被委托人擅自扩大了自己的权限,一般来说签字之前法院会要求被委托人出示他有权签字的委托书,否则他是无权签字的。如果是未经授权就签字的,是无效的。
5、调解书不是调解协议。它们是不同的。调解协议是案件各当事人自行判断各方利益后,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达成的协议,提交给法院,法院据《调解协议》制作《民事调解书》。
另外,《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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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1、法院制作调解书,必须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且调解书需要经过双方签收之后才能生效。
  即使达成调解协议,如果在调解书签收时后悔,也可以拒签调解书,调解书拒签的,不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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