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投资后续计量,涉及溢价,如何账务处理?

A公司、B公司分别是C公司股东,C公司注册资本3500万元。

截止2009年末,A公司拥有C公司57%的股权,长期投资账面价值1995万元(3500×57%)。B公司拥有C公司23%的股权,价值805万元(3500×23%)。

2010年6月,B公司出让其拥有C公司23%的股权,协议以1045万元作价金额转让给A公司,协议金额1045万元比原价值805万元溢价240万元(1045-805)。

A公司尚未支付该笔款项,请问A公司长期投资如何账务处理?
不是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怎么处理呢?

这个问题涉及到企业合并和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企业合并准则规定,购买少数股东股权时,要按照合并日被投资单位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持续计算,购买价格与持续计算的价值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股本溢价。
你上面所说的业务,就应该这么处理(假设资本公积足够):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45
贷:应付账款 1045
借:资本公积 24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40
楼主你也可以这么理解,在股权比例57%时已经达到控制了,而按照企业合并准则中商誉确认原则,商誉是达到合并前每一交易中包含的商誉之和,而57%控制后再取得少数股东股权不属于企业合并了,所以不应该确认商誉,既然不确认商誉了,那么这部分应该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冲出来,而对方科目冲什么呢?《企业合并》准则规定了,要冲资本公积,其次是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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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31
此投资是作长期股权投资的话:
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 13000
贷:银行存款 13000
对于被投资企业做账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3000
贷:股本/实收资本 1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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