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和合同的相对性

如果父母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但是在履行之前死了,子女需要继续履行吗?(有遗产,足以支付债务。)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好像子女不需要履行。但是作为民事的债权债务,子女有权继承权利,在父母的遗产范围内履行债务,所以我对此很困惑。你认为应该是怎么处理呢?
大家的讲法都不一样啊!!!

既然合同履行前,父母就死了(不可思意),那么,说明合同还没有履行,在这种情况下,还没有形成现实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必用遗产来偿还。
但是,话说回来,既然是买卖合同,应该是双赢的,即使履行合同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如果继承人具备履行合同的条件和能力,不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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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27
要看买卖双方义务的履行情况。

如果双方都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应该终止,除非已死亡当事人的继承人愿意按照原先的条款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义务,则构成了广义上的债,继承人应该在遗产的限额内偿还债务。即,无论是否按照合同中的条款履行义务,都必须付出相应代价。这种时候合同就不能简简单单的终止。
第2个回答  2010-07-02
这个问题就是民法上所说的责任和债务的区别问题。签订合同,产生的就是责任,这个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如果涉及到债务,就对父母的遗产有约束力,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子女不继承遗产,否则都应当在父母的遗产范围内履行债务。

具体的理论,你去把民法书翻翻看看吧,呵呵
第3个回答  2010-07-09
你理解的是正确的。如果想要继承遗产,必须在清偿债务之后如果还有财产的情况下继承。

如果遗产份额大于债务,那么还有继承的必要,反之,可以放弃继承。

如果只要获得权利,不想继承债务,那么必须在父母在世前将遗产依法转让给子女。

北京刘大来律师
第4个回答  2010-06-27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后,对父母所负债务,在父母的遗产范围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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