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的理由

我的名字挺起来有点幼稚,想改名字,该怎么说改名理由合适呢?
我今年都25了,也毕业了,上高中那会就想改了,前怕后怕的也没改成,困扰我几年了,去年年底去当地派出所咨询,人家非要让找所长,MD都没见所长上过班。也没关系,咋整啊?

首先告诉你,多大年龄都可以改名字的,而且你的户口现在在哪里就要到哪里的户籍部门去改,不过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否则户籍部门是不会给你改的,因为大家都以自己的名字不好听或迷信为理由不喜欢就去改的话,户籍部门就不用干其他的工作了您说对吧?再说,你们对改名字的具体操作步骤又不是很清楚他们能够推脱的事为什么不推脱?和你们也没什么关系没什么亲戚,你说是不是?如果顺利,一天就可以改完,而且除了工本费外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需要公证)改名字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下面我来教你更改名字的具体步骤: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叫XXX,性别,?,?年?月?日出生,现年?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 年月日)
2:学校.单位或街道证明(只须证明有你这个人就可以,不必证明重名的事)
3: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公证 (超过16周岁就应该公证的,可他们也有的时候抽风,不要先公证,万一他们不要就省200块钱的)
6: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7:需要的资料: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好象是19,我忘了,其他的费用就没有了)
愿您开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7-17
姓名权是一项法定权利,《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应由监护人向婴儿常驻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并将其姓名记入户籍登记簿,在户籍登记簿上登记的姓名为正式姓名。公民变更姓名,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的人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重庆市公安局户政处关于《有关人员入及更正相关户口登记项目的通知》规定,只有以下情况的人员才能办理更名:

  (1)由乳名改学名;
  (2)因父母离异更名;
  (3)再婚子女更名;
  (4)被收养人更名;
  (5)同一单位或同学校、同班级有重名重姓;
  (6)名字冷僻、怪异使用不便;
  (7)确因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

(8)其它有充分理由的。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 行)》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姓氏:
(一)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
(二)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三)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姓氏的;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各省规定大同小异,自己按照规定自己选择吧。
第2个回答  2019-11-11

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赋予每个公民姓名权,更改姓名是每个公民的权利。

第3个回答  2020-02-03
你好,
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
但是,更改姓名,不是儿戏,不宜频繁改动,并且应当有充足的理由。
方法:带着你的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理由充分,派出所予以办理。
记住,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比如,重名,谐音影响自己的生活和学习等等,重名是比较过硬的理由。)
第4个回答  2019-04-16
.好1名字听不原来的
.想更个酷的一2字炫要名更
钱没.花的(个笑)地方玩开3多
纳楼!采希主望!!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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