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农民工施工期间意外闯入第三方施工区域,导致受伤,责任应该怎么划分。请大师指教,谢谢

情况是这样,我方具体施工的项目是一个圆球体钢构建筑,约30米高;建筑外表面的彩钢瓦因年久失修需要更换。聘请了一批民工进行更换作业!
在我方施工区域的周边,自然生长了许多高低不齐的树木和杂草,这些树木和杂草建设方(业主)额外请了几个民工进行情理。在下方砍树的民工意外被上方掉落的彩钢瓦碎片砸伤,先砸到了树后弹到民工身上,身体无大碍,仅红肿和肌肉损伤。
我方的施工区域拉设了警戒线,被砸伤的民工是业主单位直接叫过来的。是他闯入了我们拉设的警戒线之内被意外砸伤的,受伤之后,所有的医疗费用全部都是我们垫付的。现在该民工在医院因赔偿事宜没谈妥,不肯出院。
业主单位以及该民工的老板(业主叫了个包工头,包工头叫的该民工)全部不管,说是我们砸伤的,全部都让我们赔,医院里的各项检查以及治疗费全部都是我们出的。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全部都是我们的责任吗?他是闯入了我们拉设的警戒线以内意外受的伤,他的老板和业主都没有责任吗?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感谢

农民工可以找你们也可以找雇主,雇主负责后可以向你们追偿,你们的责任可以减轻或不负责任,协商不成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侵 权 责 任 法
第七十三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追问

你好,感谢你的回答。再咨询一下,伤者住院至今约半月时间,医疗费用全部由我方支付。现伤者的各项检查均无大碍,仅外伤红肿需要修养。伤者本人以身体尚有疼痛为由拒绝出院,要求我方持续缴纳住院费用。能不能帮忙出出主意,万分感谢

追答

不给就行了呗,告诉对方起诉去

收集和保留对方伤好了还赖着不出院的证据

追问

目前也没别的好办法,是这么打算的。感谢你的耐心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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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9
应该是双方都有责任。首先,农民工要有安全意识要遵守纪律。不能擅自行动。后果自负,应该负主要责任。第三方应该有公告或是明牌警告,安全事宜等等。
第2个回答  2019-03-09
你们负次要责任。
练习砍树的负主要责任
第3个回答  2019-03-09
按现有工伤事故划分等级,第一责任方,造成事故直接人,负全值,赔偿所有,第二责任方为工头或老板,第三责任方为业主,以上所有人都找不到,或经济原因,无力赔偿,则由无过错方,街道或上级部门,人道救助
第4个回答  2019-03-09
警戒线做的明确不明确,既然设置警戒线,外人为何还能轻易进施工现场?如果做的很明确,比如彩钢围栏,那么就要坚定威权,你方只负责很小的责任,如果就是随便画个线,设个路障,说明你们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别人可以轻易进入现场,出现安全事故,你当要负主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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