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租佃关系的普及经历了那四个时期?有什么影响?

如题所述

租佃关系影响逐步发展成为人身依附关系
秦汉以来中国土地制度的基本形态是地主私有制
原始社会:土地公有制

商周时期:井田制

明清时期租佃制普及到全国
租:出租,佃:耕种。

什么叫租佃制?

地主出租土地给农民耕种,农民交给地主地租的土地经营方式。

土地兼并。

战国时期产生,汉代时比较普遍,宋代时租佃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形式的重要经营方式,明清时期租佃制普及到全国。

土地兼并愈演愈烈的趋势加剧了租佃制的普及。

在租佃制下,农民和地主之间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向地主缴纳一定的地租。地主与佃农通过租佃契约形成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是一种比较纯粹的经济关系。

佃农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对减弱。

租佃制的普及对明清时期社会发展有什么作用?

租佃制下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促进了明清时期农业的发展。同时,农民的生产自主权也大为提高,他们不仅在选择雇主方面有一定的权力,而且在支配产品方面也获得了适当的发言权,甚至能和市场发生联系,这样就促进了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人身依附关系相对减弱,商品经济的发展,自由劳动力也成为一种商品,资本主义萌芽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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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02
古代中国,从“井田制”、“屯田制”、“均田制”到“庄园制”,从来就没有所谓“社会中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依附不再以人身为前提”。而是国家农奴制到领主农奴制再到庄园农奴制。古代中国直到明朝中期“一条鞭法”的提出,才开始了西方所谓“自由租佃者”,即封建农民的出现可能。一直到光绪年间,农民作为一个阶级才算基本形成。

(何新语)中国治家的方式被用于治国,家庭伦理结构成为政治法律结构的原型。这种观念对西方政治家来说,是难以理解的。但对中国人来说却是极其自然的。所以,中国传统社会中最重要的价值观念是“忠”(政治概念)与“孝”(伦理概念),“尊尊”(政治概念)和“亲亲”(伦理概念)。就功能来看,在中国社会中,非常习惯于将血缘组织、经济组织、宗教组织、军队组织四位合于一体。寓政于亲族,寓农于亲族,寓兵于亲族,寓文教于亲族。农民在血缘组织(即“社”)内集体劳动,征赋与共。这种家、政、教、农、经、军合一的组织,甚至又以“公社”的形式重建于现代,其原型则正是中国古代村社中这种以血缘为核心的组织结构(一九五八年曾大量印发)

此外,我们知道,皇帝自称“天子”,认宗于天和自然神,意味着他是天神的儿子。而中国传统文化的自然观和宇宙观,集中体现于董仲舒的“天人合一”观念--实际就是以亲族人伦关系作为本体论的自然观念。中国文化中几乎所有的神(不论是自然神还是文化神),都被认为与中国人有直接或间接的亲属关系:如“天公”、“地母”、“东王父”、“西王母”等等,不一而足。中国传统的人际关系可以概括在两个“五伦”的公式中:一、天、地、君、亲、师;二、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前者是五伦的本位,后者是五伦在人际关系上的推广。而二者的深层结构,都与中国人的亲族观念相关联着。

何新的《驳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不前论》

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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