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思考题

【案例3】
在上海虹口区有三所最好的高中:复兴中学、华东师大一附中、北郊中学。三校的不同在社会上被总结为一句话:吃在复兴,玩在附中,僵在北郊。复兴中学办学条件非常好,把学生照顾得很好,这所录取分数最高的学校,学生父母中精英分子特别多,品位可能高一些,学生和家长相对挑剔一些。因此,校方长期以来对学生的需求不能不认真对待。这种认真对待往往影响学校除饮食之外的其他各方面,比如这所学校比较保守,不愿意为变革付出过大的代价,风格上比较老到而稳健,教育质量也非常稳定,从不大起大落。而有名的华东师大一附中,总排老二,学生往往在学业上有一点缺陷,刻苦不够但是有小聪明,长期的老二地位反正也赶不上,所以靠着聪明放心地玩。不是瞎玩,而是玩聪明,玩数学,玩奥林匹克,玩出好多全国冠军、世界冠军。他们的老师也教学相长,与学生一起玩,大胆地玩出全国有名的一群教师,这些被称为师大附中现象。北郊中学学生的命要苦一些,这个学校的教师认为他们的学生都考不进一流高中,因此,要抓学习、抓管理。他们的家长往往说,把孩子送到北郊我们放心,我的孩子不自觉,没有老师管着就是不行。在家长眼中,也许复兴中学的学生在被哄着捧着,华东师大一附中的学生在被逗着乐着,而北郊的学生在被管着苦读着。在学校里,如果天气太热,要不要放学生回家,好像没有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讲,复兴中学会打电话请求教育局指示,华东师大一附中会放掉学生,北郊中学则坚决不放。关于早恋,复兴中学的老师会找孩子的家长,华东师大一附中选择不闻不问,北郊中学则严厉禁止,处理的方式各不相同。
问题:
根据上述材料分析,是什么因素影响着三所学校的决策和教师的教育行为,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对这一因素的建设可以从哪些方面、运用哪些策略进行。

答:《义务教育法(修订)》(2006)的特点:
首先,强制性原则更加凸显.新修订义务教育法,通过法律强制手段,迫使每一个适龄儿童必须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就其本质而言,就是一种“强迫教育”,以此来保证提高全民族的综合素质.
其次,免费性教育提得更明确.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提出“不收学费”.这次增加了“不收杂费”.但考虑到国家财力有限,在附则增加了“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的条文.目前,据我了解国务院规定是:县以下在两年内免收学费、杂费的工作必须完成,县以上暂按小学生300元,初中生500元收取.但不管怎样,免收学费、杂费的时间表已定.从2000多年前,孔子收取“束修”作学费,到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免收学费,这是一个历史性转变.
第三,经费保障机制作为修订重点.1986年义务教育法出台时,国家投入只占一半,再采用“转移支付”的办法解决.实行“人民教育人民办,办好教育为人民”的方针.这次修订明确提出:“国家义务教育纳入财政保证范围”,突破了过去“以县为主’的体制.新的“以县为主”是指管理,而投入由省级统筹落实.县级财力不足,则由省级政府平衡.中央对省级实行“转移支付”.完成了“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真正转移.
第四,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政治理念.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各级领导、教师、学生的权利,义务都规定得很到位.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只要不违犯法律、治安管理条例,就不得被开除.教师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对违犯义务教育法的各级领导实行问责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从法律层面保障了义务教育的实施.
第五,强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涉及人才培养,社会公平的问题.这次从法律角度提出,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教师要平等对待学生,因材施教.均衡发展的内涵还体现在入学权利,入学机会,区域发展,城乡发展,资源的使用,教育结果,教育质量等.
第六,对素质教育提出更高要求.指出要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要加强学习,改进教学方法,改变影响素质教育的应试教育.这些规定以前是没有的.
新《义务教育法》对我国基础教育发展以及国家的发展意义:
新《义务教育法》的通过,对新世纪的中国教育发展来说,是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大事。
从教育法制建设角度讲,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也是中国教育法制建设一个新的、重要的标志。新《义务教育法》总结了《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来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义务教育法》作了一次全面的、重大的修改。
从义务教育发展来看,关乎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和民族的复兴,对整个教育的发展具有奠基性意义和深远的历史作用,是义务教育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无论从义务教育本身、教育法制建设,乃至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来说,都有深远的意义。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58642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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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20
什么玩意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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