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可向要公司开具解除劳动合同书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不可以随便把你辞退,这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能以 试用期 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你 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应当以法律、 法规 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等条件为准。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 证据 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所谓证据,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如果真的有证据拿出的话我告诉你这属于非近失性辞退,要辞退你的话也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还要付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 工资 的经济补偿。你的情况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所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你2倍的半个月工资,也就是一个月工资的 赔偿金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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