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但没给我一份,这个劳动合同成立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公司签了 劳动合同 没给我一份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 ,那么要返回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书,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解决,申请赔偿。 《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 法规 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签订劳动合同不给你,相当于没有签订,只要你提出没有签收劳动合同的证明,一般认定是没签订的,故1年之内应该有 工资 的双倍赔偿; 节假日 加班 这个比较难说,一般有日工资的2倍、三倍的,得结合具体的节假日加班情况看; 每月扣200元,需搞清是什么原因,一般可能有 社保 等; 保密协议 不一定违法,原则上是合法的; 无故单方调岗是不合法的,可以要求 解除劳动合同 并要求赔偿。 根据你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提出仲裁; 用人单位与您签劳动合同,正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应当是一式两份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且两份合同的内容应当完全一致。用人单位与您签劳动合同又不将劳动合同交予您保存,有可能是规避您手上存有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回一份给您。且保留好以下 证据 :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 社会保险 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以备后期维权需要。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维护双方权益的法律凭证,有利于维护用人单位的稳健经营,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和必须一式两份,另一份由劳动者保管,一方双方中一方私自更改合同。

法律客观: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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