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58天产假实施细则

如题所述

1. 自2021年11月26日起,北京市的女性员工在享受国家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将额外获得延长产假。产假的总体天数由此增加至158天。具体来说,法定产假98天保持不变,但女性员工现在可以在产前额外休假15天。对于怀孕满4个月后流产的情况,产假将从15天增加至42天;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则产假仍为15天。此外,对于难产的情况,产假将额外增加15天;而对于生育多胞胎的情况,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将额外增加15天。
2. 北京新增的产假政策已经正式实施。根据规定,女职工在生育时享有98天的产假,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若怀孕满4个月后流产,女职工将享有42天的产假;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则享有15天产假。对于难产的情况,产假将增加15天;对于生育多胞胎的情况,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将增加15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的相关条款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以确保女性职工的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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