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卖炭翁》谈一谈如何理解白居易的“歌诗合为事而作”?

如题所述

白居易是唐代著名诗人,诗歌创作一向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文章应该为了反映时代而写,诗歌应该为了反映现实而作),这首《卖炭翁》就是这样一首“为时”、“为事”所作的诗篇。叙事述史诗《卖炭翁》,前面部分的铺陈渲染,不过是为了突出“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的故事结局。一千斤的木炭,用半匹红绡加一丈绫就换走了?这种不公平交易就在天子脚下的长安城,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了,岂非咄咄怪事?

黄衣使者怎么如此豪横?物价就由他们随口而定?市场管理部门哪去了?这一切还得从诗中寻找答案——白居易的《新乐府》中每首诗的题目下面都有一个小序,标注说明这首诗的主题。《卖炭翁》的序是“苦宫市也”。白居易写这首《卖炭翁》,就是要反映宫市给人民造成的痛苦。卖方虽是弱势群体,但也只是略微赔点。皇帝需要,多数百姓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也只好自认倒霉了。可是随着宦官势力的膨胀,发展到后来,太监出来采买,“名为宫市,其实夺之”,已经变成了公然抢夺了。白居易在除了徒唤奈何之余,也只能挥笔写下《卖炭翁》,表示一下心中的愤慨罢了。这样的王朝不覆亡,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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