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家属享受什么待遇?

如题所述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入伍青年及家属可享受待遇介绍:

应征青年入伍后的待遇问题,是许多家长和应征青年关心的话题。应征青年被批准入伍后,便成为义务兵役制士兵。为解除义务兵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服役,我国的《国防法》、《兵役法》、《军人服役条例》等法规、文件中都做了明确规定。生活待遇。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军衔和服役年限发给津贴。

退出现役时,按规定发给补助费;患有慢性病的,按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优抚政策。入伍前是农业户口的,他们在农村承包的责任田和分得的自留地(山、林)等继续保留;

入伍前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其家属继续享受原有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属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的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如牺牲、病故,由国家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其家属无劳动能力或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的,再由国家定期发给抚恤金。退出现役。

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由原应征县、市区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农村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役军人。

家居城镇的义务兵和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市、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优待。

扩展资料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章 优 待

第三十二条 烈士遗属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享受优待。

第三十三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参考资料:

每日甘肃网-入伍青年及家属可享受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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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9
(1)半费或免费待遇。干部家属临时来队治病,应根据统一定价分别按直系家属半价、非直系家属全价收费。
临时来队的干部、战士的父母、爱人和未独立生活的子女患急病,由医生证明,经团以上单位批准者,可免费治疗。   (2)医疗包干待遇。在部队驻地所在县、市结婚,不符合随军条件的军队干部的爱人和子女,可以在部队办理半费医疗包干;符合随军条件,但在原籍居住的军队干部爱人、子女持团以上单位证明,到当地军队医疗部门办理医疗包干。
  (3)领取医疗补助费。干部家属居住的地区没有军队医疗单位或本人不愿医疗包干的,由干部所在单位按月给其妻子及子女发医疗补助费。每人每月44元。   享受免费医疗的家属   (1)牺牲、病故军官、文职干部和未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随军的、享受定期生活补助费的配偶(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子女,和经组织批准投靠供养(指无经济收入、无独立生活能力、无其他人供养、只能来队投靠者,下同)的父母、公婆、岳父母、弟妹;   (2)军官、文职干部和未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的配偶,在1949年9月30日前参军,现为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随军家属;   (3)随军居住西藏的军队在编人员、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家属;   (4)临时来队(指按规定期限内享有探亲假的人员,下同)的军人配偶、子女、父母,无经济收入、未享受地方公费、劳保医疗患急病、经团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后勤部门批准者。
第2个回答  2021-04-03
一、义务兵津贴

第一年1000元/月,第二年1100元/月。两年合计25200元(艰苦地区更多)。此外,还包括退役差旅费、伙食费等数千元不等。

二、高原服役补助金

凡自愿到高原服役、被组织批准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0元。

三、优待金

义务兵服役期间,家庭按年享受优待金,按照义务兵入伍前学历,本科3000元/月、大专2500元/月、高中毕业2000元/月,初中1500元/月,每年8月1日前,由县人民政府发放到位。达不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按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补齐。两年合计7.2--6万元不等。2018年我县义务兵优待金最低标准是3.1万元。

四、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入伍的高校学生,每学年按不高于8000元标准给予学费补偿,4年合计3.2万元。

五、部队退役金

两年义务兵期满后,由部队发放退伍费、退役医疗保险、退役养老保险、自主择业金等,约5万元。

六、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再就业优待

义务兵退出现役后,县级地方政府接收后,按标准给予经济补助,并组织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并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报考公务员(含基层乡镇武装部、政法干警等)、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

七、大学生优待

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并保留2年学籍。
第3个回答  2021-04-03
军人在从事军事劳动、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他们的家属也做出了巨大的奉献和牺牲。由于军人职业的要求,军人不能守小家而不顾大家,一个家庭的担子几乎全部落在其家属的肩上,上要赡养老人,下要抚养小孩,俩人的担子一人挑,解除了军人的后顾之忧,为军人安心部队工作,积极为部队做贡献,立下了汉马功劳。可以说军人家属在国防建设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军人家属在二线保障:他们比其他社会成员为国防建设付出了更多的劳动,她们是国防建设的二线“军人”,因此,她们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并应给予一定的优抚和照顾。

军人家属待遇与每一个军人的自身待遇息息相关,它的范畴十分广泛,涉及到军人家属物质生活待遇、社会待遇、政治待遇的方方面面,但正是由于涉及面广、牵涉人员多,加之我军经费开支的紧张状况,使这方面的待遇标准较低。我军现阶段的家属待遇与当前的国民经济发展状况还是比较协调的,相信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军队建设的不断完善,军人家属待遇将会逐步地提高。

军队干部家属来队探亲待遇

已婚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爱人每年可来队探望一次,往返车船费由单位报销,爱人单位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

未婚干部的未婚妻(夫)来部队结婚的,来队结婚的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但当年不再报销来队探亲的车船费。

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报销范围是:

火车硬席座位票(含加快费、空调费);轮船三等舱位票!长途汽车票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城市交通费从部队驻地至车站、码头和从车站、码头至部队驻地的车票、轮渡费凭据报销(出租车辆费不予报销);民用交通费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中转住宿费每夜在不超过规定数额以内按实报销。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每年只报销一次。

军队干部家属差旅费待遇

随同干部、职工调动工作、转业、复员、离休、退休、退职的家属,其差旅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经批准随队居住的父母、爱人、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随同调动、转业、复员时,车船费、住宿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均按被调入人员的标准执行,其中购儿童票的小孩,不报销卧铺票!如有两个小孩时,可合买一张卧铺票。不满7周岁的小孩,途中伙食补助费减半,夫妇双方都是部队工作人员,同时调动时,其车船费、住宿费可按职级高的一方标准执行;如一方是国家机关或军内外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有关费用由原工作单位发给,所发车船费低于部队工作人员的标准时,可凭证明,由部队补发差额。已满16周岁(含)子女的车船费按义务兵标准执行。

工作调动时,因组织上暂不准家属随行,以后单独前往时,由新工作单位发给有关费用。符合乘坐卧铺时间的,其家属可购火车硬卧铺或轮船三等舱位票,由调入单位报销;伙食补助、住宿费按与同行干部的标准执行。子女乘车按与干部随行的规定办理。已满16岁的子女、车船、住宿和伙食补助费按被调人员的标准执行。
第4个回答  2021-04-03
义务兵优待的范围十分广泛,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等整体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1、在政治上,义务兵及其家属要享受高于一般群众的待遇,在地方政治活动中优先,例如优先入党、优先选干等。
2、在经济上,义务兵退伍可以享有工作安排、工作介绍、培训等方面的优先,可以享有安置补助费;义务兵家属可耕种义务兵个人的承包地,可以减免税费,可以享受优待工分,还可以享有优待金等。 3、在社会上,义务兵家属有军属、光荣之家的荣誉,有的地方在过节过年时要给义务兵家属送对联、礼品等,义务兵子女在入学、升学以及学费减免方面都有一定的优待。
4、在文化上,很多拥军优属的文艺作品被创作出来在舞台、街头表演宣传拥军优属的感人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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