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作期间受伤该怎么处理?

请问,临时工在工作期间伤到脚了,后住院期间,老板也出了全部的医药费,并愿意补偿一千元钱的营养费,请问,老板还要负什么责任吗?
还想请问一下,这个老板是挂靠在一个公司的名下的,他本人并末成立公司,如果这个临时工要告这位老板,他会找劳动局告这家挂靠的公司呢?还是直接找这个老板呢?
他是脚后根骨头粉摔性骨折,现做了手术,需疗养三个月(伤筋动骨一百天)这个说法,那是不是要赔偿这个临时工三个月的工资,另外他的工资是按天计算的(这个临时工的工资是做一天算一天工资的),应该怎么支付呢

在法律上不存在临时工的说法,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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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10
最好与临时工签个合同,日后的其他事情不负责了,目的是这个,内容要委婉呀
第2个回答  2010-05-10
除了医药费、工资和一定的补偿之外,老板不用负什么责任了...
第3个回答  2010-05-10
工资待遇也应当支付。还要看是否伤残。
第4个回答  2010-05-10
按劳动合同来。老板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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