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其拘留期限为多少时间?

如题所述

  司法拘留又称为民事拘留,根据法律规定,司法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具体规定如下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第一百一十六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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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8
拘留时间不得超过所判刑的时间。
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一样,《治安管理处罚法》只针对违反治安案件且行为轻微,对社会影响力小的治安案件,最多为15天拘留。
而司法拘留是基本认定了犯罪事实,只是没有开庭审理案件而已。其危害远远超过了治安案件,对社会也有一定的影响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1-18
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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