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状态已结是什么意思

是不是钱已经付清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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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9

案件状态已结,在不同的阶段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在审理阶段的“已结”是说该案的一审或者二审的审理程序已完结;在执行阶段的“已结”是说该案的执行程序已完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规定:“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2)裁定终结执行;

(3)裁定不予执行;

(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立案和结案是行政机关内部的办理案件的一个程序,是相对应的。行政机关要作出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是要进行立案,再调查、作出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后,行政处罚的执行完,可以是经济罚款,也可以是其它的处罚,如吊销证照等,然后可以结案了。

扩展资料:

关于结案的四种方式:

一、关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1)对给付金钱的生效法律文书来说,就是债权人收到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本金、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全部款项数额。

(2)对给付非金钱的生效法律文书来说,就是法律文书确定交付的财产已全部交付给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应履行的行为已全部完成,或者禁止其实施的行为得到了有效的制止,恢复了原状。

以上两种情况是最圆满的结案方式。

(3)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只履行了部分义务,剩余部分申请执行人予以放弃,也应视为全部履行完毕。

二、关于裁定终结执行;

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法定事由),虽然申请执行人的权利没有实现或没有完全实现,不得不结束执行程序的情形。终结执行程序,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不予执行,是指对法院判决裁定以外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在执行中出现的情况。主要是指仲裁裁决、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行政非诉法律文书。对于仲裁裁决的执行,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关于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并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后,结束执行程序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院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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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案件状态已结,在不同的阶段可以有不同的理解:
  1、在审理阶段的“已结”是说该案的一审或者二审的审理程序已完结;
  2、在执行阶段的“已结”是说该案的执行程序已完结。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21
结案是与立案相对应的。
行政机关要作出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是要进行立案,再调查、作出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后,行政处罚的执行完,可以是经济罚款,也可以是其它的处罚,如吊销证照等,然后可以结案了。
立案和结案是行政机关内部的办理案件的一个程序,正常情况下,钱付清了,也就可以结案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5-18
案件已经结案是指案件已经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