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对违法现象,必须一律严惩',这种说法对吗

在给学生上课的时候,遇到了这种说法,我认为不对,因为,违法现象分为一般性违法和严重违法,可是答案是认为对的

是的,违法行为当然要严惩,法律就是一个行为标准,超过了这条界线就危害了统治者利益,哦,忘了楼主是老师,呵呵。。。。。。。。。。
不过上述问题确实有点让人费解,笔者考虑到以下几种解释:
1,首先法律是严肃的,既然违反法律,就说明你的行为已经危害到其他人权利,社会利益,或者广大人民利益,就必须予以严格禁止,即使是一般违法行为,法律也不允许她它们的存在。
2,制定法律具体的作用有两点,一点是惩罚,一点是威慑,很明显,此话属于威慑的范畴,如果楼主认为这话时不对的,那就是说“ 对违法行为,我们不一定非得严惩。 ” 这话明显有悖于法律的存在基础。
3,针对楼上说的减刑,从轻处罚等问题,那都属于法律的硬性规定,与上述说话并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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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07
那么你认为这句话应该怎样更改呢?对违法现象,对于一般性违法可以予以减判对于严重违法就要严惩不怠,是吗?而这话里面指定的是现象而不是某个人.对于现象当然要为防止其发生做出某些手段.所以要严惩.对于某违法现象发生后,法院要判决还需要综合客观,主观以及社会等因素来酝酿重或轻判.
我认为你说的也对.但是这句话的文字构成是语文而不是法律.所以没有必要去深究.
第2个回答  2009-11-07
你这个法律水平 跑去给谁上课了?!
回答没错 理由实在不敢恭维 谁给违法现象分的一般性和严重 怎么界定?
简单说
考虑几个方面
1 主观故意 还是 主观过失 过失显然应当从轻
2 种类 行政违法 民事违法还是刑事违法 民事违法大部分属于违反法律规范 而非刑事犯罪
3.客观要件 比如行为能力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违法也是违法现象 但是是法定的从轻 减轻或免于
。。。。。
第3个回答  2009-11-07
我认为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是对的,法律上怎么还会出现从轻、减轻、免除、疑罪从无等等词语呢
第4个回答  2009-11-07
吓唬吓唬那些不老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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