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担保问题

我朋友做某公司的营销业务员,因为这个公司的产品先是把产品发给我朋友,等我朋友销售完毕后付款给公司,公司怕我朋友侵占货款,所以需要人担保,要求担保人必须是国家公务员或者政府职员,我刚好符合这个条件所以我做了担保人,为我朋友担保;大家知道这样如果我朋友被查出侵占货款,或者给公司造成其他损失,我朋友负担不起就要我来负担了;!!!!最近我发现我朋友在货款上有很大窟窿,自己不仅不极力挽回,而且越来越大,我担心会出大事,我这个担保人能不能现在提出停止担保,或者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我国《担保法》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40、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按照担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也就是说你看看有没有存在30条的情形骗取你为其提供担保,如果有其中任何一种情形,你都不用承担担保责任。
其次,如果你承担了担保责任后还是有权利向被担保人(也就是你的朋友)追偿。
我建议你在当地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咨询费应该不会很高。律师会为你提供好的解决办法,让你的损失尽可能的减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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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0-27
你可以向公司提出停止担保,但之前的损失如果已经产生,你就要负责.
第2个回答  2009-10-28
你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停止担保。
既然你已经知道朋友的不良情况,建议你尽快停止担保,否则你会很冤枉。
但是取消担保之前的损失你人有责任承担。不过可以向你朋友追偿。
详情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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