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公司领导多次谈话,想让去非洲出差,2个月起,有肯能会更久,考虑到那边的国情,和家庭因素(上有老有小)就拒绝了,后来领导多次提起这个事,都拒绝了,最后一次谈话领导明确表示如果不同意去就要辞退。 合同上有一条是要配合公司的异地出差安排,但是没有明确表明是非洲这样的国家,员工有权力拒绝么?拒绝不算违法吧? 那公司算违法辞退么?我是否能申请到赔偿?如果公司违法辞退能申请到2n的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