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合伙人私下签订的合伙协议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原公司由A在工商局注册成立,后来因为业务需要,吸引B、C入股到公司,并且A、B、C共同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声明该公司为三人共同所有,利益共享,风险公担,公司一分为三。但该协议签订后,未到当地工商部门备案及公证处公证。请问该协议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只凭借该协议书,能否证明B、C为公司合伙人?是否与A在管理公司事务及利益分红上享有同等权利?
备注:该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它是一个人注册的,是不是可以认定为是有限公司,而不是合伙企业?

三个合伙人私下签订的合伙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合伙协议就是设立合伙组织必备的法律文件,是明确合伙人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同时也是设立合伙组织必须上报主管部门的必备法律文件。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法律分析
合伙协议作为一种共同的民事法律行为,要取得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从而对合伙协议的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就必须具备法定的如下要件:合伙协议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伙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合伙协议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合伙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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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1、合伙协议国家不干涉,当然是私下签订的。
  2、合伙协议是各方自愿签订,且不违反法律的,即具有法律效力。合伙各方均应当遵守。
  《民法通则》第三十条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第2个回答  2010-02-10
1、首先你所说的原公司性质是有限公司?还是合伙企业?
2、若是合伙企业,A、B、C签订的合伙协议,只要是三方真实意思表示,应该是有效的;B、C应为合伙人;
3、是否与A在管理公司事务及利益分红上享有同等权利,要看三方在协议中是如何约定的?
4、若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则B、C入股有严格的法律程序,要召开股东会,要有扩大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要修改公司章程等等,仅有三方的协议时不够的。仅有入股协议,B、C不能成为公司股东。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可以的,只要是共同签订,每个人都按了手印或者签了名字就有法律效应!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2-10
对合伙人内部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能证明B\C为合伙人,分红有同等权利。但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事务的负责人仍然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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