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中西医之争,中医被怎样打压的?

如题所述

西医刚刚传入中国的时候,几乎就是文明和进步的代名词。

民国时期,进步人士们为了推广西医可谓不遗余力。很多当时的新派人物公开抵制中医。如梁启超、鲁迅、胡适、郭沫若、汪精卫、傅斯年等等。

最倒霉的梁启超

梁启超51岁。他莫名其妙地患了一种病,总是尿中带血,而病因不明。开始,他去的是东交民巷的德国医院。德国大夫在半个月时间里为他做了全面检查,排除了结石和结核,但由于医学检测设备不足,最终无法判断病原病因。

协和是美国人在华开办的医院,拥有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医疗器械,已可以进行X光透视等检测。接受了X光透视之后,医生果然发现他的右肾有一个樱桃大的黑点。经多位专家诊断,一致认为那黑点是肿瘤,且是导致尿血症的病因。

协和医院决定为梁启超做手术,切除右肾。

但手术以后,血尿并未停止,虽然有时血量很少,肉眼看不出,但化验证明,病症未愈。协和医院再次检查,却查不出任何原因,只得名之为“无理由之出血症”。

梁启超出院后,尿血依旧。

梁启超之弟梁启勋在1926年5月29日《晨报》副刊发表《病院笔记》,充分表达了对西医的不信任,认为他们割了一个本没有任何病症的好肾。

此事引发轩然大波,甚至爆发了一场关于中西医的论战。

梁启超也只好昧着良心说瞎话。在《展报》上发表了《我的病与协和医院》,公开为西医科学辩护。

事实上,梁启超一直在追问手术的问题,但是协和医院对此却遮遮掩掩。后来,在著名西医伍连德的帮助下,他才得以全面了解情况。在1926年9月14日给孩子们的信中,梁启超说:

“他(指伍连德)已证明手术是协和孟浪错误了,割掉的右肾,他已看过,并没有丝毫病态,他很责备协和粗忽,以人命为儿戏,协和巳自承认了。这病根本是内科,不是外科。在手术前克里、力舒东、山本乃至协和都从外科方面研究,实是误人歧途。但据连德的诊断,也不是所谓‘无理由出血’,乃是一种轻微肾炎。西药并不是不能医,但很难求速效。……我从前很想知道右肾实在有病没有,若右肾实有病,那么不是便血的原因,便是便血的结果。既割掉而血不止,当然不是原因了。若是结果,便更可怕,万一再流血一两年,左肾也得同样结果,岂不糟吗。我屡次探协和确实消息,他们为护短起见,总说右肾是有病(部分腐坏),现在连德才证明他们的谎话了。”(丁文江,赵丰田《粱启超年谱长编》)

梁启超在北戴河期间病情加重。只好请中医唐天如看。唐天如到后,诊断为“胆失其分泌之能”,结果数剂见效,效果非常好。8月22日,梁启超欣喜地写信给子女说:“一大群大大小小孩子们!好叫你们欢喜,我的病真真正正完完全全好得清清楚楚了!……据天如说:病源在胆,因惊惶而起,胆生变动,而郁结于膀胱。其言虽涉虚杳,但亦有几分近似。……他的药真是其应如响。一年半之积病,十日而肃清之,西医群束手谓不可治,而一举收此奇效,可谓能矣!我现仍小心静养,不太劳,你们十二分放心吧。”

1929年,梁启超病逝。

最尴尬的胡适

胡适是“五四”运动的风云人物,提倡新文化,认为中医不科学,是上世纪初反对中医的重量级人物。

胡适博士最初发现有口渴、多饮、多尿等症状,被初步诊断为“糖尿病”。尿中含有蛋白,腿脚肿痛,直接影响到他的工作,蔡元培曾建议胡适休假半年,而胡适的病情也确实持续了半年多。

1920年11月18日,胡适因久患“糖尿病”,兼有慢性肾炎合并心脏性水肿,被协和医院宣判“死刑”,词曰“无法挽救,速备后事”。

后来,李石曾向胡适推荐陆仲安,胡适考虑中医治病“无科学根据”,未予同意。后来马幼渔又复介绍,胡适才延医于陆。经过一番诊治,竟霍然而愈。

胡适在“陆仲安秋室研经图”上题了五百余字,叙述了治病经过。

为了反中医胡适一样昧着良心撒谎。到了晚年,胡适在给朋友的两封信中却失口否认了陆仲安曾给他治愈疾病这个事实。

胡适的弟子罗尔纲说:“胡适最恨人说假话。他为什么自己反说假话呢?

这是因为他主张‘充分世界化’,主张科学。

他认为中医不科学,他患肾脏炎,西医束手无法,而中医陆仲安居然医好他,社会盛传,发生了不信西医的倾向。胡适怕对科学的发展有害,所以才不得不这样说的。”(罗尔纲:《师门五年记━胡适琐记》)。

最无奈的孙中山

孙中山“宁死不看中医”。曾经成了孙中山信仰坚定的证明。时人言之凿凿。

鲁迅对此十分感动,写道:“那时新闻上有一条琐载,不下于他一生革命事业地感动过我,据说当西医已经束手的时候,有人主张服中国药了;但中山先生不赞成,以为中国的药品固然也有有效的,诊断的知识却缺如。不能诊断,如何用药?毋须服。人当濒危之际,大抵是什么也肯尝试的,而他对于自已的生命,也仍有这样分明的理智和坚定的意志。”

事实上,孙中山到北京病重期间,一直要求保守治疗。当时协和医院认为孙先生所患的恐怕是“最烈肝病”,必须手术。

打开腹腔之后,发现无法手术,整个肝脏表面布满大大小小的黄白色结节,而且整个腹腔内脏器粘连在一起。随即缝合。

手术后不久,便进行了放疗,两天不见效果,病情急剧恶化。

2月17日,刘瑞恒给孔祥熙写信,请他转告孙中山的家属和国民党内诸人士,明确表示孙中山患的是不治之症,

西医表示对孙中山的病情无能为力,朋友、同志纷纷推荐中医治疗,但是协和医院同时对改用中医的建议表现出极大的愤慨。院方表示,中医药不能进入协和,虽然孙中山地位尊崇,但若要改用中医药治疗,必须搬出医院。

2月18日,孙中山因病情加重而搬出协和医院,移居铁狮子胡同行辕,改由中医治疗。著名中医陆仲安等曾共同诊视一周并开出方剂,孙在服药两剂后情况有所好转,但数日后,孙又停止服用中药而继续用西医之法利尿、止泻等对症处理。延至3月12日凌晨,孙中山突然频繁辗转,气息越来越微弱。9时30分,孙中山停止了呼吸,终年59岁。

孙中山不是不看中医,而是一大堆人不让他看中医。

最可笑的康有为

台湾新闻界前辈高拜石在他的《新编古春风楼琐记》中写了一则有趣的事,说康有为老年时期曾偶然看到报纸上的一则新闻,说一位叫沃罗诺夫的医生研制出了一种返老还童的医术,不过……需要把年轻猴子的睾丸移植过来,可以延缓衰老,而且能改善性功能。

后来,康有为经过好友江逢治的引见,认识了一位德国医生,然后做了睾丸移植手术,把年轻猴子的睾丸换在自己身上。之后一段时间,康有为都感觉神清气爽,记忆力和性欲都大大增强。可是好景不长,由于时代限制,很多医学理论都不成熟,后来猴子的睾丸在老康体内发生了严重的排异反应,康有为最终暴毙而死。

最初看到以为是一个闹剧,但是后来发现可能是真的。

康有为确实是暴毙。据说是七窍流血而死。康家人说是食物中毒。

第一,移植猴子睾丸的事是真的。

20世纪初,奥地利生理学家斯泰纳赫以及欧美多位医生进行过睾丸移植手术。从此,其它一些国家的医学者开始频繁研究睾丸移植手术。

第二,报纸上说的“沃罗诺夫”医生也确有其人。沃罗诺夫是法兰西学院医学教授,在20世纪20年代,他报告了人体接受羊、牛等睾丸移植的成功案例。

1927年,白俄报纸《俄国时代》刊登一则消息,说伊万诺夫教授试图在苏联苏呼米猿猴繁殖基地进行人猿杂交实验。这则新闻曾轰动一时。

“康圣人”有六位妻妾,需求迫切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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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27

1923年,广州市卫生局做过一个调查:无房户每家每月的房租支出,平均要占到家庭总支出的两成。这个比重,坦白说并不算高,但是低收入阶层受不了,像人力车夫、清洁工、码头工人,每月挣的钱不多,除了糊口所剩无几,租不起房,只好在垃圾填埋场与河道旁边的空地上搭盖窝棚。当时全市有1300名清洁工,全住在卫生局给他们搭建的简易房里。这些简易房盖在国有土地上,急于变卖公地以增加收入的财政局表示不满,想把简易房里的清洁工赶出去,所占的国有土地则拿出来分批拍卖。消息传出,清洁工集体罢工,通过工会向政府呼吁,必须给无力租房的清洁工留一个安身之所。市政府研究之后,“饬令财政局将所有现设厂之公地一律保留,免予投变”。为了劳工住房而放弃土地财政,这是当时广州政府的人性化之处。

  

  到1932年,广州房租涨得更高了,当年12月2日,国民党机关报《中央日报》第六版刊登评论说:“租价狂涨既滔滔未已,于是平民生计乃大受打击,房租一项竟至占全部生活费十分之二三有奇。长安不易居云云,大可为今日广州赠也。”这时候,房租开支占到了家庭总开支的两三成。跟今天比,这个比重仍然不算高,不过比起民国初年的低房租来还是很高的,要不然当时的党报也不会惊呼“不易居”。

  

  1947年,广州光复已久,外逃的市民大批返回,一些复员的军人也在广州定居,人口大增,市面兴旺,同时通货膨胀愈演愈烈,法币一天比一天贬值,在工薪阶层眼里,租房成本要比抗战前还要高。一个市立中学的高级教师,月薪两万(法币,下同),津贴五千,拿着这两万五的“高工资”,只能买几百根油条。如果家里没有房子,在市区租一个没有厕所也没有厨房的小单间,每月要花去一万左右,租房的开支,占到了月收入的四成以上。这时候,非但低收入的清洁工租不起房,连抗战前被视为高收入的教师也租不起房。民国广州,这时候才出现了真正的房荒。

  

  但是房荒永远是相对而言的。著名作家张恨水先生在解放前就说过这么一句很精辟的话:“所谓房荒,只是荒了大多数人,却有极少数人反有房多照顾不过来的痛苦。”还有另外一位著名作家柯灵先生在解放前也说过:“其实何尝有房荒,平民虽立锥无地,而达官贵客巨宅连云,所荒的,是平民没有金条而已。”解放前的广州,就跟张恨水、柯灵等人描述的一模一样:一方面是多数人租不起房更买不起房,另一方面是少数有钱或有权者坐拥大批豪宅,住不完就让它空着。广州市政府为了缓解房荒,曾经下狠手打击过空置房。

  

  当时打击空置房的手段是这样的:空置房必须出租,超过合理使用面积的房屋也必须出租,而且出租期间不能抬租,不能加租,不能变相加租,不能借口翻建赶走房客,否则必须支付房客搬家费。如果自恃有钱,拒绝将空置房出租,则政府可以推平其房屋,拍卖其土地。

  

  请不要批评民国政府不懂得尊重物权,当时广州所采取的强硬手段,现在仍然被市场经济非常发达、私人财产很受重视的一些西方国家使用着,而且效果非凡。例如在荷兰,房屋只要闲置一年以上,政府就可以安排无房户免费入住;在法国,房屋闲置一年,政府会处以房价10%的罚款,闲置两年,再处以房价12.5%的罚款;在瑞典,空置房会被政府推倒,或者直接征收为公共租赁房;在丹麦,住房闲置时间超过两个月,政府就会强迫其房主免费出租。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些国家的房价收入比会远远低于中国、房租占收入的比例也远远低于中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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