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店长不同意怎么办?

如题所述

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若在试用期,劳动者需提前三日通知;若非试用期,则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 一旦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获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即可解除合同。
3.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后超过三十日(试用期内为三天)未办理相关手续,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用人单位必须一次性结清劳动者所有应得工资。
4. 若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明确规定,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必须一次性付清劳动者所有工资。
6. 建议劳动者在辞职时遵循法定程序,避免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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