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5-09
你这个问题,我可以从法律专业和现实状况出发解答:
一:从法律专业看:
试用期期间辞职,工资应该依据工作天数据实结算。公式为:应发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用人单位应该现金结算劳动者全部工资,不得拖欠。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二:从现实状况看:
如果你所在的公司是正规公司,我认为应该会给你结算工资的。如果不是,老板不会给你工资,是的,他是在违法,但是你会去告他么?告他需要花费金钱和时间,对你来说得不偿失。
三:给你的建议:你可以依理索要,你可以说按照劳动法规定,但是如果他们实在不给,兄弟您就当花了几天劳力买社会经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