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小车停在停车场,被一个女的给撞了。汗。。。停着也会被
撞。。。
等我到达时,警察和肇事者都在现场。交警当场开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车主负全
责。我家小车是送到我指定的4S店修理,主要是不相信对方的修理厂。在对方的保险公司
(人保)定损员来过之后,我的4S店怕我等车用且正好临近春节。所以就先把我的车给修
好了。修车费用是9000元。当时联系对方保险公司询问定损单是否已经出来,对方定损员
称金额比较大,所以需要几个工作日。但我又急着用车,所以垫付了5000元押金后,我将
我的车子取出。
现在是3月份,一直在和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联系沟通,但对方保险公司的
定损单还是迟迟未出来,对方车主也以在外公干等理由让我自己和对方保险公司联系。我咨
询了警察,是否可以提起诉讼,把自己的押金取回。但警察告诉我,定损单未出来是没有办
法打官司的。因为没有具体金额如何打官司?!为此,我已经实在无计可施了,希望大家可
以帮忙看看有什么办法。
保险公司照片全部都已拍过,是因为定损员把照片全部丢失了,说电脑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