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经中的“法”是指什么?

比如无色声香味触法,这个法指是什么呢?

六尘之一,经云:“意法为缘生意识”,就是讲:“意根与法尘相触而生出意识心”,六根与六尘相触而生出六识心;合起来叫做“十八界法”也叫“一切法”。十八界法都是生灭法,都是“虚妄不实”。唯有能生万法之“如来藏”才是“不生不灭”之“实际”之法。

致于“法尘”,因为很深(唯识学内容),末学也不能解说,现摘录善知识详解如下,不懂也不足为奇,闻者熏习即可:

法尘是相分。为意根、意识的见分所缘。
意根为缘外境时会以作意及思心所缘第八识的见分,这时第八识的见分就是意根的相分了,故而第八识见分也是法尘。除此以外的如来藏变现的相分法尘可以分为色法尘和心法尘。
色法尘---意根、意识观色时所生。意识了别长、短、方、圆、高、低等形色及伸、缩、坐、卧等表色与气质、神韵、幽雅、粗犷等无表色,皆是色法尘。
带质境、独影境之法尘皆是色法尘。
心法尘----意根、意识观心时所生。
心法尘。如意识之忆往前尘,展望未来,思惟推敲属心法尘。意识之赞同、反对、悲观、乐观、怀疑、态度、观念等属心法尘。心想未完之事,便觉有「压力」之心法尘;被人误会便有「委屈」之心法尘、被人赞美便有「快乐」之心法尘、等等之受蕴法尘相,因受蕴是心法故。
然而相分与见分是相对的。如七转识是属见分,但依第八识的角度来看,七转识是第八识所缘的相分;意识与其相应的五十一心所法,共缘相分境时五十一心所法与意识是同属见分,但意识若起证自证分反观五十一心所法时,则五十一心所法就变为意识心所缘的相分了。所以当意识心起证自证分反观五十一心所时,五十一心所法就是意识心所缘的心法尘了。意识缘五尘相分如是起心分别产生遍行、别境、善十一、六根本烦恼、二十随烦恼、四不定等五十一心所法之法尘,故属心所有法,是心法尘相分,也可以是见分。
意识心缘怨亲债主仇人时,意识心会与忿恨心所共缘怨亲债主仇人之相分境,此时的忿恨心所和意识一样是属见分所摄,但意识心起证自证分反观思惟---何以会生起忿恨心所时,此时的忿恨心所又变成是意识所缘的相分了。
第七识是同一时间遍一切现量之法尘境的缘故,因第七识别境之慧心所了别慧极劣,无法如意识般深细了别。是故第七识所缘的法尘与第六识所缘的法尘层次上是不一样的。
末那只缘法尘,就是只能在五尘境是否有重大变动上作了别;而法尘又在内相分五尘境上显现,所以说末那触内相分五尘境,而在五尘境上的法尘作了别。然因末那慧劣,于了别法尘而知五尘境有重大变动时,即唤起前六识进一步详细分别。盖六识既起,必因末那已就法尘加以极粗的了别,而作意令六识现起故。
虽然五遍行的「想」心所就是了知,但他的了知仅在境界上,就是在末那触内相分法尘境的境界上;犹需依赖他自己很粗糙的五别境「慧」心所运作,才能就所缘法尘境所代表之五尘境是否有重大变动而生起分别,才能作下决定:要或不要唤起意识觉知心来了别。末那如是,意识亦然;但意识的想心所,主要是在刚触知法尘或六尘境界时的心所法,只是对六尘极粗的了知,都属于境界受的部分,但已是比末那的了别详细多了。至于意识的别境慧,那已是详细了别六尘境以后的事了。
意根与意识所缘者称为法尘,有时不离于五尘,有时可以离于五尘。意识仅能专注于五尘中某一尘内容之分别,同时亦能随着意根少分缘于另外四尘之粗略相,但无法专注而同时了知各别详细内容。又意识分别五尘时,可超越五识各别所缘之内容,例如色尘之长短方圆等而非仅是青黄赤白,故知以法尘之名称指出为意根与意识之所缘,有别于五识之所缘。
前五识现起时,必定与意识俱起,于了别五尘境时,五识于最初刹那所了别者乃五尘之总相,例如色尘之青黄赤白、声尘之大小声等,亦即显色部份,而于后刹那所了别之形色、表色与无表色等要仔细了别之五尘相,则要透过意识于同时同境了别之,为了区别意识与五识所了别之不同,因此将意识所了别者称为法尘。
法尘和性境并不是总联系在一起的。
眼见山,山本身属性境,因「性境不随心」,山之本境不被意识心所缘而有所改变其相状,称为性境,其余声香味触四尘色境,亦复如是,皆实种所生,性境所摄。
眼识只缘山之青、绿等显色,而意识缘山之山势高、低、远、近…等形色,及意识所变生山之壮观、气势等无表色,属带质境法尘。
带质境者谓依于性境上所起之法尘境,称为带质境。如高峻的山、这座山看起来气势雄伟;形容山之高峻、山之气势雄伟则属带质境,夹带于性境本质上之质境谓带质境。
而带质境又随七转识心之起伏而有所改变,如心情好时听见枝头上小鸟鸣唱便觉叫声悦耳;心烦气噪时闻见小鸟啼叫便觉啼声吵杂;同样之小鸟鸣啼声尘,及同样之七转识心,所缘之带质境便随心境起伏而有所不同。
又带质境会因比量之判断产生非量之相分法尘,名曰:『带质独影』。如于暗夜中脚踩到草绳,误以为是踩到一条蛇;意识心缘草绳之似带质相分,便会于意识见分比量思维又生起以为是「蛇」之独影相分境谓带质独影法尘,是故「带质有覆通情本」。
睡梦中独头意识,因不触外五尘,亦是法尘,是不依于五尘相分性境上所起之法尘,亦称独影境。意识作梦所显示的梦境尘相,若非醒来否则一般人无法了知是梦境,因与真实五尘境一样故,但梦境尘相非是性境乃是独影境,由如来藏所流注现行,纯为意识见分所缘,是故「独影唯从见」而独影境乃法处所摄色之遍计所执色之一。
法处所摄色也是色法尘。包括遍计所执色,受所引色,定果色,极迥色,极微色。
受所引色就是意识缘相分境后有感受而依于相分境所引生出的色法,属于无表色。如于花朵所显示出的美丽,于女人身上所显示出的温柔,于男人身所显示出的粗犷,于佛像上所显示出的庄严,于有、无受戒之行为差异,所显示出的律仪与不律仪。因有受戒就有戒体,依于戒体及戒的规范,让人显示出有庄严律仪感受的无表色。
极迥色--极远之处难以观见的显色,非眼识所能缘之,是意识所缘,故而也是法尘。
极微色---极为微小处难以观见的形色,非眼识所能缘之,也是意识所缘,故而也是法尘。
定果色就是由禅定所引生之实色,如八地菩萨能不需作意无功用行的变现出鱼、米、花、山等之实色,亦名为自在生色。

南无大乘胜义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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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24
佛教的「法」太广了,它包括了:

一、宇宙的事相——宇宙万物,时空都已经包含在内了。(心理现象、生理现象、物理现象)

二、修证的智慧。(经、律、论)

色声香味触法是六尘(生理现象),与眼耳鼻舌身意六识相对(心理现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3-22
色声香味触法对应的时眼耳鼻舌身意,眼见为色,耳听为声,鼻闻为香,舌尝为味,身碰为触,意香味法。所以法是你的六识所产生的波动落在意识里产生的共鸣。也为如此你才能感觉世界的活动。所以法就是你的意识的活动。
第3个回答  2009-03-22
佛经中的法就是指的佛界里的戒律,相当于规章约束。
第4个回答  2009-03-22
法(Dhamma)是指前人的学习经验。佛说法,就是佛在介绍自己曾经实践过的学习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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