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案子刚开始用侵权起诉,后来改用了不当得利,但是跨度有点大,过了两年,请问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是以不当得利起诉的时候还是?(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一直都知道的,但是最开始不是用不当得利起诉的,用的是侵权,后来再用的不当得利(两年已过),这样说的话,是过了诉讼时效吗。
追答什么情况,时效不是一样吗?
追问因为两次起诉的理由不一样。这样嘛,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从知道这个事实,还是知道这个事实是不当得利开始计算的?因为有可能你知道这个事实,但是不知道他是不当得利嘛。
追答侵权了,也得从知道侵权人起计算时效吧!不然,你只知道自己受损,又不知道侵权人,你向谁去主张权利,这样对权利是不公平的。
追问我的意思是,知道谁侵权了,但是不知道是不当得利,= =,有点绕。
追答不当得利的本质也是侵权!过了时效没有用,无论以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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