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描述,因为家中有二手房产交易,已经成交,但房子仍在抵押,借钱解压存在利息较多的不可控因素。现在民法典出了新的法规,允许抵押物直接转让,但是第一时间通知银行,对方以并未接到通知为由直接拒绝。请问此法自成立到真正执行需要多久?我在此期间能做什么能够提升此法执行的效率。感激。
太天真了。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仔细阅读《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点评:首先你得看一下你的贷款抵押合同,一定对于你售卖抵押物买卖,通常是银行有权要求你先清偿贷款,最低限度也必须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不是简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