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透过梁丽、许霆案给我谈谈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啊?

一份短篇论文就行.

第1个回答  2009-05-29
其实这更应该理解成right和power的关系.
或者说愚昧的民意与冷酷的法律之间的关系.

民意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是等同于"无知,盲从,缺乏纪律,充满教唆感,以及大量的个人情绪".

这种情况有时候可以做好事,但大部分情况下给社会带来的是灾难.特别是在中国-----这个人们还不适应如何理解自己手中right的国家里.在这个伟大的国家里,公民因为缺乏必要的教育以及传统文化的影响,大部分人会将自己的right与power混淆起来.

比较突出的例子就比如梁丽案
中国公民更乐于把正义期待于自己的"投票"上---------我们认为有罪的,那就是有罪的,我们认为无罪的,那就是无罪的.
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喜好与厌恶"的较量,被讨厌者有罪,被喜欢者无罪.
这种情绪如果铺展开来,会让整个国家血流成河--------因为这会演变成"谁比谁人多"的较量.

你能理解我的意思么?

至于许庭案,我个人认为仅仅是法律部分漏洞与中国公民缺乏法律意识的一个典型案例.
这种情况很普遍,在美国,一个非法律从业者碰到类似问题更愿意把"问题"交给律师.
而在中国,几乎所有的"初中学历以上者"都会很轻巧的对你说:"我也是懂法律"的.

在他们看来,法律仅仅是对与错的分别---------这是一种灾难性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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